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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兴市衡州花鼓戏”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2012-11-05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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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兴花鼓戏属衡州流派,是一种流行于我省湘南地区的民间小戏剧种,据今已有180多年历史。2008年,资兴市衡州花鼓戏被湖南省政府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本次展览以“资兴衡州花鼓戏”为主题,通过摄影的手段表现这一古老戏种对新时期历史文化传承的作用。丰富我市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展示资兴市衡州花鼓戏的百年变迁,同时为我市摄影作者参加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2012东江湖风光风情”全国摄影大展(2013年9月31日截稿)选送作品做准备。

  一、征集内容

  以“资兴市衡州花鼓戏”为主题,通过摄影人镜头捕捉,艺术地记录资兴市衡州花鼓戏的精彩瞬间,以及观众对花鼓戏的喜爱之情,或以同一环境不同时期做比照为主题的作品,用摄影人的图像语言记录资兴的文化历史片断。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向资兴市摄影爱好者征稿,截稿日期,待接收作品情况而定,由东江湖摄影艺术馆另行通知。

  三、征稿细则

  1.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得小于4MB。

  3.投稿人必须是投稿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投稿作品不接收非同一画面的电脑后期合成(照相机内含HDR或同一画面多次曝光补偿明暗关系的电脑后期合成除外),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可以对图像的色彩、对比、明暗进行适当调整。

  4.所有投稿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决定对其不予评审。

  5.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若展览主办方认为作品作者本人拍摄(包括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一律取消其参展资格。

  7、所有选送作品均由主办方邀请东江湖摄影艺术馆艺委会成员进行评选,拟选用作品30幅(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不得用于展览外的其它商业用途。

  四、展览

  凡入选此次展览的作品由主办方制作成高质量的展品,在东江湖摄影艺术馆展厅展出。

  五、投稿地址

  东江湖摄影艺术馆,联系人:何金滟滟

  电话:07353359286,邮箱:djhsyysg@163.com

  资兴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孙岗

  主办:中共资兴市委宣传部

  资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资兴市文化馆

  资兴市东江湖摄影艺术馆

  资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资兴市花鼓戏剧团

  2012年11月5日

作者:李强辉

一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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