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吿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2012-09-18 11:44:06
—分享—

  根据湘政法发(2011)19号文件的精神,2007年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现予以废止。自2012年9月起,全市所有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均启用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不得再持已废止的证件从亊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持己作废证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无效,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由此而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害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行政执法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3322517。

  了解执法人员相关信息,请点击湖南省政府法制网(www.hnsfzb.gov.cn),进入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证执法监督证管理系统查询。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作者:李强辉

一审:龙志飞

阅读下一篇

返回资兴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