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天气回暖,气温骤升
春耕火种、祭祀上坟
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不断增多
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增高
资兴市公安局
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严厉打击
近日
资兴公安
查处3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依法行政拘留3人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资兴市公安局,依托“联勤、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切实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犯罪就抓”的原则,重拳出击,对涉火案件快查快处,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全力以赴守护好资兴的青山绿水。
进入防火期以来,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资兴市公安局森林大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防火巡查70余次,发放森林防灭火单3000余份。今年以来,资兴公安共劝阻违规野外用火50余次,查处违规野外用火人员25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罚款、警告21人。
典型案例一👇

3月10日,州门司镇烟坪村村民郭某为开荒积肥焚烧茅草,引发火情,造成“大湾”山场起火。经现场勘查,过火面积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3月16日,兴宁镇十龙潭村村民唐某某因扫墓时祭祀用火导致失火,进而引发山火。经现场勘查过火面积达1.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唐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3月28日,兴宁镇领脚村村民何某某在“船舷上”山场边堆放火堆,且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经查,何某某的行为违反资兴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禁火令》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何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资兴警方提醒:
春季季节天气干燥,气温回升, 风力较大,特别是随着春耕和清明节到来,春耕备耕生产用火和祭祀用火极易引发火灾。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禁止违规野外用火,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下一步资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始终保持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高压态势,对违反《禁火令》的,一律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
一审:欧阳雨桐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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