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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受上游污染气团传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测我市空气质量指数日AQI>150将持续48小时以上。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资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5年12月7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公众健康防护指引
(一)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四)建议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切实保障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五)相关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应急响应。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四)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按照资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资兴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资兴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资兴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禁止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应急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其他要求
(一)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生环委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效果,及时补充完善应对措施。
(二)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会同市气象局增加重污染天气下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预警会商频次,必要时请专家组参加,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五、预警启动时间及解除时间
本次预警自2025年12月7日18时启动,预警解除时间根据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指令执行。
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7日
来源: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资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一审:胡石林
二审:黄欣
三审: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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