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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养犬家庭增多,不文明养犬行为也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突出问题。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犬吠扰邻等现象频发,其中多数犬只伤人事件均与未拴绳有关。为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施行,首次对四类违规养犬行为设定明确罚则,推动养犬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新法规定,饲养烈性犬造成他人受伤的,最高可处十日拘留;遛狗不拴绳导致伤人事件的,最低罚款一千元;即便未伤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此举旨在从法律层面强化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保障公众安全与社区和谐。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金华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养犬划了红线,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公安机关温馨提示广大养犬人士出门遛狗,请正确佩戴牵引绳,长度不能超过1.5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饲养售卖烈性犬,轻则警告重则拘留,温馨提示全市广大养犬朋友文明遛狗文明养犬。”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市民养犬需先行登记备案、接种疫苗;携犬外出必须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绳,大型犬需佩戴嘴套;犬主应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控制犬只夜间吠叫。警方提醒,市民若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新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养犬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旨在通过法治手段引导文明养犬,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营造人犬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雨桐
一审:欧阳雨桐
二审:袁勇杰
三审: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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