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可佳)李某酒后无证驾驶被抓后竟暴力抗法,殴打协警。近日,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8年4月16日,李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女式摩托车途经鲤鱼江完小岔路口时,正值放学高峰,李某被正在路口执行护学任务的交警大队协警吴某拦下,因李某有酒驾嫌疑且未出示驾驶证,吴某将李某的摩托车钥匙拔下。李某向吴某要回车钥匙遭到拒绝,李某便用手去掐吴某的脖子,吴某避开后,李某把吴某摔倒在地。吴某站起来后,李某又追着吴某在其腹部打了几拳。吴某遂报110,鲤鱼江派出所民警赶到将李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可佳
一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