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通讯员 邝岚)1月31日,我市召开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工作方案,我市将从2月1日起开展“禁燃”工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市纪委强调了“禁燃”工作督查纪律。会后,各单位递交了工作责任状。
会议强调,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禁燃”诉求群众反响强烈,同时,“禁燃”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内容之一,所以开展“禁燃”工作很有必要。
会议要求,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做好“禁燃”宣传工作,做到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确保宣传到位;要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城区界定范围内非法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管控到位;要设立禁燃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禁燃”工作,两办督查室及作风办要及时进行检查督办,确保组织到位。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星参加会议。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邝岚
一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