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玲)笔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证生育保险保障水平与保障能力相适应,均衡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生育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生育保险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下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7%调整为0.5%。
据悉,这是自2004年启动生育保险制度以来,我市第二次降低缴费费率,下调幅度达50%。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李美玲
一审:龙志飞
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玲)笔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证生育保险保障水平与保障能力相适应,均衡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生育费用负担,根据湖南省生育保险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下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7%调整为0.5%。
据悉,这是自2004年启动生育保险制度以来,我市第二次降低缴费费率,下调幅度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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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