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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

作者:李可佳 编辑:龙志飞 2016-04-18 1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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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可佳)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上午,公检法司等部门在人民广场开展了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

据了解,去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仁庆参加活动。

作者:李可佳

一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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