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谭永南 刘凤玲)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实行新的殡葬费用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统一为1000元,持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贫困家庭将可不花钱完成基本殡葬。
今年,我市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殡葬救助范畴,提高补助力度。在城乡百岁老人、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等原有补助范围的基础上,将优抚对象、市城区范围内的农村失地村民和异地死亡人员纳入了补助和减免范围。原来优待金额按对象类别分别为400元和800元,新政补助和减免金额统一增加到1000元;补助和减免项目包括直达殡仪馆遗体接运费、火化费、卫生纸棺、骨灰盒和使用四小时内经济型悼念厅。补助和减免基本殡葬费用,实行先付费,后补助的原则;违反殡葬政策规定的不予以补助和减免。经办人只需到逝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递交表格,提供银行帐号,由财政将补助资金拨入民政专户后,民政部门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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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永南 刘凤玲
一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