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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定为每人每月300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军 编辑:龙志飞 2013-06-07 17: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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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吴军)6月5日 ,记者从全市城市低保申报审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会议对低保标准及申报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常住本市内2年以上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家庭经常居住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或社管中心、社区居委会申请。民政局不直接受理任何人的申报。严禁“多头”或重复申报,一经查出,取消低保资格且三年内视为自动放弃低保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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